【跟着媒体看检察】她们被《检察日报》报道
2021年初,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成立,李媛成为一名专门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的检察官。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破坏市场经营秩序,破坏创新发展原动力,危害很大。”李媛说。这类案件往往错综复杂,工作环节较多,李媛依法运用好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权,补充调取相关证据。
2021年11月,李媛审查起诉李某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她发现公安机关直接以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认定犯罪数额,而没有按犯罪嫌疑人实际出售价格计算犯罪数额,她决定自行补充侦查。她调阅转账记录,明确交易对象,认真核实每笔交易记录,并委托司法会计机构作出鉴定,重新准确认定了犯罪金额,使案件得到公正查处。
2022年底,辖区公安机关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请检察院批捕王某、梁某、郜某3人。李媛发现,在整个犯罪过程中还有生产端的犯罪嫌疑人被遗漏,当即引导公安机关进行全面侦查,并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跨省追捕4名犯罪嫌疑人,将参与生产、销售、协助利用网络平台转移赃款的犯罪嫌疑人等一网打尽。最终,公安机关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重新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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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新媒体中心成立至今,惠芳一直负责策划、编审工作,虽然是一名新媒体老兵,她却能紧跟潮流,不断创新,把新媒体工作做得风生水起。
新媒体时代“内容为王”,然而好内容需要接地气的表达形式。电视剧《都挺好》热播时,惠芳用剧中个性极强的苏大强的形象在“西安检察”头条号上策划了《苏大强扫黑除恶普法小故事》专栏,以苏大强的视角,讲述检察官扫黑除恶的故事,同时结合西安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讲解涉黑涉恶法律知识,深受群众喜爱。该专栏作品成为点击量累计百万的爆款。
重视线上与线下互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是惠芳和团队的成功密码。“这次与您积极沟通,解决社区消防沉疴,让我内心充满感激,再次感谢@西安检察。”这段话来自“西安检察”官方微博的一位粉丝。这位粉丝在微博中看到西安市检察机关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监督活动的文章后,反映自家所在的莲湖区某小区存在消防隐患。惠芳看到这条信息后,组织新媒体中心牵线搭桥,使得莲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迅速调查此事并发出检察建议,不到10天时间,有关部门就给小区更换了使用17年的老旧消防设施。
在2022年中央政法委第四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评选榜单中,“西安检察”微博、头条号、抖音号3个账号全部上榜。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新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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